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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信托公司试点首发新品 传统划分方式曾引纠纷

时间:2017-04-26 22:59 来源:未知 编辑:白编辑

  “主动管理”、“被动管理”、“单一信托”、“集合信托”等这些听上去对信托产品本质相对模糊的说法,可能很快就要被替代。北京商报记者4月10日从一位信托公司人士处获悉,日前10家信托公司被银监会召集“培训”,将参与“八大业务”分类试点。试点从4月下旬启动,将持续到今年底。新的分类方式会用更直白的金融名称,让投资者更清楚地知晓产品的本质,同时也更利于监管。

  10家试点公司“首发”

  准确地说,“八大业务”分类是在去年12月在信托业年会上被提出的。根据资金投向分为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品信托、同业信托、财产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公益信托及事务信托。新的分类方式一经提出,就受到了业内的高度关注。

  银监会日前已确定了“首发”进行试点的信托公司名单,共有10家,分别是外贸信托、安信信托、平安信托、中航信托、中融信托、重庆信托、陕国投、中建投信托、交银信托和百瑞信托。上周银监会已召集这10家公司开会,对即将开展的“八大业务”分类试点做出监管部署。

  其中一家信托公司的相关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试点将从4月下旬启动,持续到今年底,之后进行总结推广。

  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蔡概还认为,“八大业务”分类对于信托业务的经营和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首要体现是有利于认识上的统一与提高。2007年出台的“新两规”提出了信托公司以信托业务为主业、固有业务为补充和支持的总体思路。但信托业务类型很多,当年并没有进一步提出具体可行的分类方法,导致部分信托公司在选择发展路径时常常无所适从。

  传统划分方式曾引纠纷

  按照传统划分,信托业务有主动管理和被动管理两大类,根据资金来源又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各种维度较多。再加上各家信托公司的战略定位有投资、投行、融资、资管等,各种说法极不统一。

  这也引发过不少纠纷。一位业内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介绍,例如针对信托公司主动管理和被动管理的产品,很多投资者可能并不能清楚地区别,也不清楚信托公司分别扮演怎样的角色、承担多大责任,从而引发混乱。

  该人士举例称,曾有一家信托公司发行了产品,由银行代理销售,在该产品出现兑付危机时,投资者先找到银行问责,辗转多次后才弄明白这是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产品,责任在于信托公司。但在另一些项目中,二者的角色却进行了对调,信托公司可能是给银行做了通道,属于被动管理。

  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合作的过程中,此前的划分方式产生过冲突,在项目风险暴露后产生了纠纷。”上述人士说道。

  蔡概分析称,当前信托制度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认知普及和作用影响还远未达到其应有的广度,人们对一些信托术语的理解还有歧义,尚不能用金融行业通用的语言来描绘信托,缺乏标准的信托词汇。

  “金融通用名”将理清关系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信托按照“八大业务”分类后,对信托公司、信托监管和投资者都有利好。

  从投资者角度看,一位信托公司人士表示,投资者能够对产品的投向、风险等更清楚,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做出更好的选择。“就像买矿泉水,有的是富含矿物质的,有的是带气泡的,标注后更能一目了然,让投资者清楚购买产品的本质。”该人士说道,例如债权类信托突出风险是信用风险,股权类信托的主要风险则是公司的成长性风险,盈利点是股权增值与分红。

  新分类方法也更利于监管。分管信托业务的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去年的信托业年会上表示,任何分类都只能根据一个维度,界定清楚后,相关报表的框架就可以基本确定了,接下来会计统计科目就可以确定大的科目和归属,然后下面怎么设子目、细目可以由公司来定,监管部门也会有一个统一的指导。

  对于信托公司,则可以根据自身战略定位和市场细分,设计符合自身发展特征的业务组合。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所长翟立宏建议,首先要在资产运用型和管理服务型业务上做出总体战略安排;其次要考虑非标类的债权信托、股权信托、产权信托、同业信托业务的传统优势如何延续并升级换代,资金信托中的标品信托、非资金信托中的资产证券化等。

  北京商报记者 闫瑾 程维妙/文 贾丛丛/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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